一、 评定原则 各院(系)严格按照《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附件一)的要求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。 二、 评选程序 1、院(系)名额分配为做好本学年度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年级 国家助学金 一等 二等 三等 总数 总数 32 97 32 161 大一 2014级 17 54 8 79 大二 2013级 8 6 3 17 大三 2012级 7 22 10 39 大四 2011级 0 15 11 26
2、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4-2015学年的东南大学贫困生。
3、申请人需通过学工系统申请,院(系)组织评审,并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。
4、各院(系)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,学生处汇总并审核,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,并报教育部。
三、 评选时间安排
1、2014年10月14日16:00前于学工系统内申请并提交附件二《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一份(打印,勿改动表格格式,签名一律手写),《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》复印件一份。
2、2014年10月15日—21日各年级组织评审,并公示。
3、2014年10月23日前将所有材料交东南大学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