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区妇联:
随着新修订的《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开始实施,原私托政策面临调整。因相关单位正在协商中,经研究决定,在新政出台之前暂由市妇联儿童工作部负责办理2016年度的私托票据开具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服务时间:即日起-2016年底,每周一至周五
上午:9:30-11:30,下午:2:00-5:30
2、服务地点:成贤街43号4号楼302室、301室(地铁3号浮桥站下,1号出口四牌楼方向)
3、服务对象:本市户籍的0-3岁儿童
4、开具条件:家长持本市户口簿、独生子女证或其他准生证明和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办理。
5、开具标准:
a.持独生子女证的,按每月45元标准开具;持其他准生证明的,按每人每月27元标准开具;
b.计算时间:自2016年1月起按实际月计算。其中9月1日上幼儿园的儿童,可开具1—8月份的票据;
请各区妇联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。
联系电话:84408365
南京市妇女联合会
2016年12月17日